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属地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农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暨“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了“五一”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一是精心筹划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委农机化处牵头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方案,成立由王志林副主任任组长、委农机化处杨桂忠处长任副组长,委农机化处和市农业中心农机部、农机化中心以及市农业执法总队农机农经支队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4个督导小组。各督导小组分工明确,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全力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督导检查,确保检查成效。“五一”期间,督导小组对各区推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及农机作业安全进行了督导检查,深入农机合作社实地查看农机安全“四有”制度落实情况及农机化生产。开展督导检查7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7人次,涉及10个涉农区13家农机合作社。经检查,各受检农机合作社均能做到规范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作业,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委将积极推动各涉农区抓实抓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楚、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盲区,切实将事故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夯实属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