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再增收储库点 确保农户顺畅卖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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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此前政策要求,为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民余粮顺畅销售,黑龙江省202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四批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资格库点的通知

各直属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 号)《关于202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粮粮〔2023〕39 号)《关于切实做好 2023 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3〕165 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适当延长黑龙江省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国粮粮〔2024〕39 号)及黑龙江省级三家联合下发《关于开展 2023 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23〕116 号)要求,经承储企业申请,县级会商把关、市级会商确定、省级会商,公布2023年度第四批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资格库点8家(含第一批已公布需增加仓容的库点2家,详见附件),空闲仓容86.78万吨(稻谷仓容)。

  库点名单公布后,当地中储粮直属库会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分支机构严格按要求开展空仓验收,做好收购准备工作,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附件:2023年度第四批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资格库点名单

  以下是前三批黑龙江省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名单,仅供参考!